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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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齐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425执1573号 山东祥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魏丰勇: 本院关于山东祥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魏丰勇合同纠纷一案,依据齐河县人民法院(2021)鲁1425民初1471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租赁费183734.39元及利息,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本案应尽义务,申请人同意结案。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8-16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