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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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521执保188号 本院于2021年6月29日受理申请人东营市垦利区万得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东营海跃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李坤、宁超峰、宁鲁光、山东海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505民初144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对被申请人宁超峰、李坤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本案于2021年7月16日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7-16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