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上海北吉星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的起诉。 本案因驳回起诉不予收取案件受理费。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