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
法院 | 剑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2820.00元,减半收取计6410.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8-5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