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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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其尚未缴纳的180万元出资范围内对本案债务承担责任。 二、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其尚未缴纳的20万元出资范围内对本案债务承担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1-9-27 |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