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成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徐州成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50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22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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