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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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润泰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沁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润泰置业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润泰·国际商城第四层N-4187号商铺回购款63285.3元。 二、被告河南润泰置业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润泰·国际商城第四层N-4187号商铺占用费,从2020年5月31日起,按照每日占用费4.67元(48681×3.5%÷365天)计算至实际付清回购款之日止)。 三、被告河南润泰置业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润泰·国际商城第四层N-4120号商铺占用费,从2020年5月31日起,按照每日占用费5.47元(57004×3.5%÷365天)计算至双方达成回购协议并支付回购款之日止或者双方达成新的租赁协议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81元,由被告河南润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8-20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