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未来和谐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梁建刚、被告河南省新蒲劳务承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田艳芳连带支付劳务费9400元; 二、驳回原告田艳芳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梁建刚、被告河南省新蒲劳务承包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9-16 |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