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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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法院 | 钟祥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897.65元。 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87.25元,由原告***负担27.25元,由被告***负担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3-26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