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湘乡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0381执1149号

郭志强:

关于被执行人郭志强罚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执行。根据已生效的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2021)湘0381刑初143号刑事判决书的确认,被执行人郭志强应缴纳罚金10000元。

在本院执行过程中,依法提取了被执行人郭志强所有的缴纳在本院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10000元至本院执行案款专户。现本案确已全部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8-30
发布日期 2021-09-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