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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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湘乡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0381执1149号 郭志强: 关于被执行人郭志强罚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执行。根据已生效的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2021)湘0381刑初143号刑事判决书的确认,被执行人郭志强应缴纳罚金10000元。 在本院执行过程中,依法提取了被执行人郭志强所有的缴纳在本院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10000元至本院执行案款专户。现本案确已全部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8-30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