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湛江市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湛江市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6573.5元,多出的6548.5元(6573.5元-25元)由本院退回给原告。

裁判日期 2021-9-12
发布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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