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公告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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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三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2019)陕0802民初6278号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陕0802民初6278号 白星星、马彩艳、乔云、刘艳飞、党小利: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榆林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白星星、马彩艳、乔云、刘艳飞、党小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9日1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