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公司
重庆能通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重庆能通运输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因此次交通事故房屋受损产生的损失2000.00元;

二、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因此次交通事故房屋受损产生的损失49022.78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38.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719.00元,由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公司负担512.00元,***负担20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3-5
发布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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