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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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诉人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974元,减半收取7487元,由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退还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7487元。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39元,退还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113元,减半收取8056.5元,由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负担,退还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8056.5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