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环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秀山分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黄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黄龙县人民法院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631执170号

杨某某、陈某某、重庆中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杨某某、陈某某与被执行人重庆中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631民终37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8月16日申请执行人杨某某、陈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保证金350000元、诉讼费4400元、执行费5150元。本院依法予以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8月18日向被执行人重庆中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9月7日被执行人重庆中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我院交来保证金350000元、诉讼费4400元、执行费5150元,履行了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14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法院(2021)陕0631执17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1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