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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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盖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盖州市北海开发区管委会享有的到期返还款260万元。冻结存款期限为一年。 冻结期限从本院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续行查封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5-18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