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摇篮亲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摇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壹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深圳市壹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摇篮亲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解除; 二、被告北京世纪摇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摇篮亲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深圳市壹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599017.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599017.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被告北京世纪摇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摇篮亲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壹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100000元保证金损失;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壹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790.18元,由被告北京世纪摇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摇篮亲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2-10 |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