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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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天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雄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0282执恢12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伍永菊、伍尤荣: 关于申请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与被执行人伍永菊、伍尤荣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17)粤0282执386号,执行依据为(2016)粤0282民初114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11250元,本案执行费1569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伍永菊、伍尤荣已履行支付执行款111250元的义务,并已缴纳本案执行费1569元。申请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向本院申请对本案以执行完毕予以结案处理。 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7-30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