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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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世牧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被申请人***、***、***、***为(2020)苏0602执2038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2日内分别在75万元、72万元、72万元、72万元范围内,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0602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1-8-12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