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子王旗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金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内蒙古金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书》合法有效;

二、确认位于西乌珠穆沁旗××家园××楼××单元××室归原告***所有;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收取1287.50元,由被告四子王旗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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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8-12
发布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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