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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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衡坤泡沫塑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价值45000元的财产一宗(详见查封冻结财产清单或回执);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470元,由申请人临沂衡坤泡沫塑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9-3
发布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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