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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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儒学路支行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周口市瑞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5,307.53元; 二、被告***承担鉴定费1,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列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办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68元,减半收取28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