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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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财产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平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24执保443号

申请人济南国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王宁、朱超合同纠纷一案,我院2021年5月19日作出的(2021)鲁0124执75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定内容:冻结被执行人王宁配偶朱超名下的银行存款及工资收入至6万元。依据上述裁定书我院依法对裁定内容采取了保全措施,现已实施完毕,保全结果为:冻结了被执行人王宁配偶朱超名下的银行账户,应冻结6万元,实际冻结1773.81。

冻结期限自2021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4日。本案现已结案,结案方式为:部分保全。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注:请及时将本通知书递交给诉讼案件的主审法官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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