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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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胜利广场私人衣橱服装店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给付原告大连胜利广场私人衣橱服装店货款共计14万元人民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若被告逾期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之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7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