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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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佳华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方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京海事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徐州方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3980元,或查封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960元,由申请人江苏佳华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