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儒学路支行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安陆市供电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赔偿原告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安陆市供电公司雷公供电所各项损失28,662.00元; 二、被告***承担评估费1,500元; 三、驳回原告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安陆市供电公司雷公供电所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列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逾期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办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