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居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龙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1181执1162号

叶松根、吴慧珍、毛平:

申请执行人叶松根与被执行人吴慧珍、毛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叶松根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1181民初1336号民事判决向龙泉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吴慧珍、毛平返还申请执行人叶松根货款100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 申请执行人叶松根已受偿货款100000元,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叶松根放弃执行。据此,龙泉市人民法院(2021)浙1181民初1336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金钱给付标的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9-30
发布日期 2021-10-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