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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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卓尼县万侒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卓尼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卓尼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甘3022执251号 杨吾杰才让、当之九、贡巴牙、完么吉: 申请执行人杨吾杰才让、当之九与被执行人贡巴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卓尼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8日作出(2021)甘3022民初30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生效后,因贡巴牙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3月12日杨吾杰才让、当之九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向贡巴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21年8月18日,贡巴牙履行案款10000元,完么吉自愿以物抵债替贡巴牙偿还60000元,同日,杨吾杰才让、当之九领走案款10000元,并自愿放弃案件受理费775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8-18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