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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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株洲金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株洲金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及***的父亲左国安于2010年12月23日签订的《凌鹰山庄项目开发承包合同》及2015年8月20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对被执行人株洲金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500元(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另行计算)予以冻结、划拨。若不足部分则对其它财产予以查封、冻结、扣留、提取、扣押、拍卖、变卖。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6-7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