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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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河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广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广河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90元由原告广河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免予缴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