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康达宏伟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康达宏伟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与北京康达宏伟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3日签订的《协议书》于2021年5月2日解除;

二、北京康达宏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康达宏伟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协助***将北京康达宏伟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名下的福田牌轻型普通货车(车牌号:×××,车架号:XXX,发动机号:XXX)转移登记至***名下,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负担;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北京康达宏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康达宏伟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金额以实际发生票据为准)由北京康达宏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康达宏伟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6-29
发布日期 202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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