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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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2021)桂0312民初1050号民事判决; 二、由被上诉人***返还不当得利款项30000元人民币给上诉人***;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726元、保全费130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452元,合计6486元,由上诉人***承担3891元,由被上诉人***承担2595元。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8-13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