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物分割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15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400元,由原告***、被告***各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