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黔0103执2322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申请执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据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2019)黔0103民初342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下列项目:

一、解除被执行人***名下位于云岩区(产权证号:Y1××56)房屋的查封措施。

二、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云岩区(产权证号:Y1××56)房屋所有权办理变更登记至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号码:5201031953××××××××)名下。

三、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办理本案件的过户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4-19
发布日期 2021-10-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