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邯郸市益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中瑞讯科技开发中心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北京中瑞讯科技开发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邯郸市益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工程款3881694.35元;

二、驳回原告邯郸市益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884元,其中32784元由原告邯郸市益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已交纳),其中33100元由被告北京中瑞讯科技开发中心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鉴定费102600元,其中50602元由原告邯郸市益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已交纳),其中51998元由被告北京中瑞讯科技开发中心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7-16
发布日期 2021-10-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