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临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告***(王趁心)名下位于临城县侧(临房权证县直字第××号)的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二年(自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变卖、抵押、转让等登记手续。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7-29
发布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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