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州大亚湾如兴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粤1391民初3607号民事判决第一判项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的处理;

二、撤销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粤1391民初3607号民事判决第二判项;

三、被上诉人惠州大亚湾如兴实业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审案件受理费12464元,由被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惠州大亚湾如兴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上诉人***缴交的二审受理费12464元,由被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惠州大亚湾如兴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支付给上诉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6-17
发布日期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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