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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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平果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1023执保444号 南宁茗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茗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果分公司、韦华莹: 本院执行申请人南宁茗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茗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果分公司与被申请人韦华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冻结被申请人韦华莹名下银行账户10699.66元,实际冻结为6203.1元。本院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2021)桂1023执保444号已部分保全,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8-25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