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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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桑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2021)豫0581民初330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桑支行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5907元,退还一审原告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桑支行;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907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9-24
发布日期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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