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华远兴辰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天津远大兴辰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0,97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同等价值的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需要续行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天津华远兴辰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先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9-17
发布日期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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