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玉林市顺航快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玉林市顺航快递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50000元给原告***; 二、被告玉林市顺航快递有限公司支付派件费用12199元给原告***; 三、被告***对被告玉林市顺航快递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及支付快件费给原告***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354元,减半收取为677元,财产保全申请费620元,合计1297元,由被告玉林市顺航快递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付,被告玉林市顺航快递有限公司、***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