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西安临潼惠昌医院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翰鑫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车辆损失共计120880元。 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机动车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车辆损失共计158376.36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鉴定费及评估费共计238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90元,由***、***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04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