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2020)粤06执1063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终结本案本次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延长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期限的,本院将依法予以办理,逾期未予申请的,本院则视为申请执行人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申请继续查封、冻结。

裁判日期 2021-7-30
发布日期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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