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安骑科技有限公司
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天津安骑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78429.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80元、营养费3150元、误工费10500元、护理费6832元、交通费280元、残疾赔偿金105842.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3045元;

二、被告***对天津安骑科技有限公司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79元,由原告***负担1479元(已交纳),由被告天津安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鉴定费4350元,由被告天津安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5-26
发布日期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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