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宏鲲服饰有限公司
南通金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南通金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

案件受理费9746元,减半收取4873元,财产保全费3494元,合计8367元,由原告南通金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7-2
发布日期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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