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旗展飘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奔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策名广告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南京策名广告有限公司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芜湖奔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17318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73184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1日起,按照每日0.43‰的标准计算至是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南京旗展飘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南京策名广告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072元,由被告南京策名广告有限公司、南京旗展飘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4-13
发布日期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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