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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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退伙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陕西省千阳县人民法院(2020)陕0328民初645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归还***投资款84798元; 三、驳回***其他上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038元,减半收取1019元,由***承担965元,由***承担54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2038元,由上诉人***承担1930元,由***承担10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6-30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