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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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添添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苏坤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凯灵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添添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上海苏坤实业有限公司借款3,330,000元; 二、被告上海添添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苏坤实业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其中以3,0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24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以33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440元,减半收取计11,7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上海添添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