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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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将位于华阳街道香沙路263号的“麓山印象”19栋1楼1号房屋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