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汉美共创世纪(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华宇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双创普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有车(北京)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汉美共创世纪(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双创普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BJBTJHZL1700041-1的《办公室租赁合同》及《关于〈办公室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解除;

二、被告双创普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汉美共创世纪(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违约金763196.7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431.97元,由被告双创普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双创普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因原告汉美共创世纪(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已交纳,被告双创普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汉美共创世纪(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4-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